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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送通信·知识产权

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法被公认为旨在规范媒体报道权与个人名誉或隐私权的冲突,然而随着广播公司的出现及运营,媒体法的应用领域逐步扩大到规范广播公司自主经营与政府媒体管制政策间产生的矛盾。

靖世的传媒与娱乐团体以一批具备丰富的传媒业工作背景的律师为中心,调动所有专业知识保障诽谤、侵犯形象权等涉及媒体法的所有案件能够得到最合理公证的结论,并致力于建立一套专业化法律服务体系,协助广播通信企业申办各类审批,解决传媒机构面临的政府规定的制约,为传媒企业合并提供法律服务等。

现今,娱乐业发展迅速,我们团队不仅为电视剧、音乐、互联网、游戏、新媒体等领域遇到的法律纠纷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还代理演艺人员及运动选手的经纪业务。

靖世在该领域的主要服务包括 


• 电视、报纸等媒体报道导致的名誉毁损纠纷的法律咨询
• 关于广播、媒体相关法案的法律咨询
• 关于申办广播事业审批的法律咨询
• 关于电影投资制作合约的法律咨询以及相关诉讼代理
• 电影的海外发行及跨国联合拍摄合约相关法律咨询
• 唱片发行、录制相关合约的法律咨询以及诉讼代理
• 关于电影及音乐的非法复制及传播的诉讼代理
• 关于经纪公司及经纪中介机构合约的法律咨询以及相关诉讼代理
• 演员及歌手等的经纪合约及演出合约的法律咨询以及相关诉讼代理
• 游戏软件剽窃等有关游戏的各类法律咨询及诉讼代理

主要成员

    • 陈桄熀
    • 律师
    • 韓東洙
    • 律师
    • 趙洪贊
    • 律师
    • 張亨淳
    • 律师